襄阳中院破产企业财产查询驶入“高速路”
2024-08-06
[摘要]  本报讯 (记者 王洪 丁俐 通讯员 尹波涛) 近日,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智能化破产办案辅助平台进行升级。升级后的平台覆盖了执行总对总查控信息、不动产专项信息、涉诉涉执案件信息、涉税信息、企业主体登记信息等查询功能,进一步便利破产管理人查询破产企业财产信息和实现对破产企业的动态监控,给管理人开辟了一条破产企业信息查询“高速路”。  平台功能升级后,襄阳中院通过集合总对总执行查控、涉诉涉执信

  本报讯 (记者 王洪 丁俐 通讯员 尹波涛) 近日,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智能化破产办案辅助平台进行升级。升级后的平台覆盖了执行总对总查控信息、不动产专项信息、涉诉涉执案件信息、涉税信息、企业主体登记信息等查询功能,进一步便利破产管理人查询破产企业财产信息和实现对破产企业的动态监控,给管理人开辟了一条破产企业信息查询“高速路”。

  平台功能升级后,襄阳中院通过集合总对总执行查控、涉诉涉执信息查询、本地大数据局信息查询等多种查询通道,将破产办案系统“管理人端”与“法官端”、“法官端”与总执行查控系统有机链接,实现了全市法院破产案件办理“数据跑”代替“办事人跑”,有效化解了以往破产案件办理中各方主体信息不对称、案件处理进度不透明、查询处置效率低、法官与管理人沟通不及时不通畅等难题。

  据悉,该平台可有效利用“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管理人通过注册登记的互联网“管理人端”在线向“法官端”提出查询申请,承办法官利用内外网安全相连的“法官端”审核通过该申请后,即可通过内网同步至执行查控系统中的破产案件法官工作平台账号,在最高人民法院破产重整案件法官工作平台一键点击执行查控申请,利用“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银行、企业保险、车辆、证券、网络资金等信息,查询信息结果一般在1日内反馈出来,承办法官即可再次通过协同办案平台内外网安全联通的“法官端”在线及时反馈给破产管理人。

  不仅如此,该平台还可通过与法院大数据平台对接,自动归集立案时债务人关联的诉讼、执行案件。当案件指定管理人后,通过内外网数据安全交换通道,系统自动将诉讼执行案件信息同步共享给管理人,实现一键查询,实时动态监控。

  此外,襄阳中院还积极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携手襄阳市大数据局,融合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单位提供的破产企业信息,同步导入现有的智能化破产办案辅助平台。管理人利用电脑在平台“管理人端”可直接“一键查询、立等可取”,实现全程“无纸化”“零跑动”“秒办结”,打造“绿色”企业查询模式。目前,该平台已汇集5家单位17类破产企业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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